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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做网站歌华机房IDC产品备案流程
一、备案流程图:
首次报备的用户自行登录http://211.167.75.227/IcpProject_ISP/
注册用户名、密码并提交正确备案信息用户将备案信息电子资料发送至IDC备案邮箱
(邮箱地址:idc-beian@xinnet.com)
用户将备案信息纸质资料快递至新网总部
销售支持部—备案组收
总部收到纸质资料后进行备案信息核实、上报
二、备案说明:
1、 所有提供的文件上日期都必须一致(包括照片上日期)。包括因部分资料不合格而重新提交的部分资料必须跟之前提供的资料日期保持一致。
2、 请在邮寄资料时附上一份资料清单并请注明:联系电话、提交电子版资料的发件箱地址以便查询。
3、 在备案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后,务必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备案信息。
第一步:备案需提交电子版信息(原件的扫描件)提交要求如下:
发送至idc-beian@xinnet.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您的代理号及ip及主办单位名称)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填报并签字及盖章确认后的电子扫描件一份;(原件的扫描件);
(2)ICP备案模板(ICP备案模板即授权书),根据所办理的业务类型而定,word文档格式一份;
(3)《接入单位责任书》盖章签字后的电子扫描件一份;
(4)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性质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电子扫描件一份;
(5)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电子扫描件一份;
(6)若备案省份为“山东、江苏、上海、黑龙江”时,请务必提供域名证书扫描件一份;
(7)网站负责人照片电子版一张;
(8)若为新增接入还需要提交新增接入网站备案核验变更登记单;
上述资料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处理。
第二步:备案需邮寄纸质资料(所有文件都必须为原件且一式两份)提交要求如下: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一式两份并盖章、签字)
a.域名格式为:例abd.com.cn, 不可添加www.否则《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无效;
b.网站负责人处:手写签字、手写日期,如为单位性质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ICP备案模板(ICP备案模板即授权书),根据所办理的业务类型而定但须一式两份;
a.《ICP备案新增接入模板》:(主体信息已经备案,有备案号)由其他接入商转到歌华接入商,填写此模板,另外还需要填写新增接入网站备案核验变更登记单;
b.《ICP备案新增网站模板》:已有备案号(主体信息已在工信部有过备案,无论接入商是谁),现要在已有备案号的主体信息下增加网站及相应域名时,填写此模板;
c.《ICP备案新增域名模板》:已有备案号(主体信息已在工信部有过备案,主体所在接入商必须是北京国研),现要在已有备案号的主体信息下的网站下增加域名,填写此模板;
d.其他类型请参考模板;
e.若为首次报备,不需要提供ICP备案模板,而需要提供以下的《客户备案信息文档》。
(3)《接入单位责任书》(盖公章的原件)一式两份;
(4)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性质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一式两份。
(5)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两份;
(6)网站负责人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①分辨率:800*600;
②照片上必须有日期,且日期和所有文件上的日期必须保持一致;
③拍照背景必须为“北京国研网络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④图片要求必须为JPEG格式;
⑤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如果人站立姿势,可以拍到手腕以上的半身;)
⑥尽量着正装;
⑦取景范围包含网站负责人和拍照背景中接入商单位名称,确认网站负责人和接入商单位名称清晰可见;
⑧人物和背景清晰可见,否则无效。
(7)特殊备案信息提交说明:
a.若备案省份为“天津”时,如果网站主办者为公司性质,填写备案信息时网站主体信息必须填写法人信息,照片也必须提供法人照片,若法人不能提供照片,必须提供一份法人出具的授权书,由他人代为拍照。
b.若备案省份为“山东、上海、江苏、黑龙江、辽宁”时,请务必提供域名证书;上海用户备案信息中填写的网站主办者与网站域名所有者身份需一致,如确实修改不方便的,也可由域名所有人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域名确实是由备案信息中的网站主办者所使用。
c.若备案省份为“江西”时,请在核验单“核验人”签字处按手印。
d.若备案省份为“北京”时,请用户将填写好的备案信息复制粘贴到word文档里,并在word文档里加上名称《网站备案登记表》,此文档打印两份。
e.北京、山东地区用户必须要新网分公司当面拍照,非当面拍照一律不予审核。
f.北京、山东、云南、辽宁地区需要提交直至照片资料。照片按照要求提交,如果可以彩打,请将照片彩打到A4半张纸上与纸质资料一起邮寄,2张。
三、备案资料邮寄信息:
1、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6号楼1层;
2、联系电话:010-58022118;
3、邮编:100176;
4、收件人:新网销售支持部备案组;
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北京与山东地区不是当面拍照一律不予审核。
2. 电子版没发送的,直接提交纸质资料的,一律不予审核。
3. 提交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核。
4. 个人报备公司、企业性质网站的,一律不予审核。
以上信息不合格的,纸质资料不予保留,需重新提交资料。
5. 代理如果代用户提交备案信息的,网站负责人与实际报备上来不符合的,电话与实际负责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审核。
请代理与销售注意,如果接到管局核实的电话,询问客户是否当面核验或者询问在什么地方核验,请告知用户回复管局是在北京当面到国研核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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